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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调控加力 违法处罚规定将作修改

2010年11月30日 08:5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两个月来逐渐庞大的“抛储大军”本周五(12月3日)将加入一名新成员——大豆,这将是今年以来国家首度拍卖临储大豆。分析人士认为,从近期拍卖政策和此次拍卖规律来看,抛储意不在“豆价”,而在于稳定国内食用油价格,保障其原料供给。

  年内首次大豆抛储

  为平抑物价,近两月,除了水稻、小麦、玉米等每周的常规拍卖项目,猪肉、食糖、菜籽油等储备品种也陆续开抛,“抛储”的力度也在加码。

  昨日(11月29日),国家粮油交易中心公告称,本周五将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和各有关联网市场举行国家临时存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计划竞价销售30万吨。

  不过,眼下的大豆价格似乎并没有 “被平抑”的必要——黑龙江省黑河市金秋大豆种植专业合作社社长何树文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去年的大豆收购价是1.87元/斤左右,目前均价约为1.9元/斤,变化微乎其微,几乎是今年主要粮食品种中涨幅最小的。

  此外,受期货价格下跌、油粕成交转淡等影响,进入11月下旬,黑龙江油厂大豆收购价已有些许滑坡,幅度在40元~100元/吨不等,如哈尔滨地区油厂前期报价 “峰值”曾达到3920元/吨,现主流价格回落至3820元~3840元/吨。

  “虽然大豆价格开始走弱,但1.9元/斤的临储大豆托市价是其强劲的底部支撑,因此市场长期看涨的心态没有改变,豆农对收购价的预期普遍在2元/斤左右。”中华油脂网主编郭清保表示。

  据了解,目前储备大豆的库存量约在600多万吨,非常充足,国家有较强的调控能力。

  意在稳定食用油价

  值得关注的是,公告对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有严格控制。买受人必须为国内日处理大豆能力在400吨以上的大豆加工企业,且同一买受人单次最高购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5天的加工用量,一个月累计购买量不得超过30天的加工量。

  买受人还必须保证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全部投放完毕,不得在其他企业代储,不得转卖。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拍卖并未在东北产区设立交易市场,30万吨预售大豆的存储地点分别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陕西。“如此一来,销区企业既无需承担从东北外运的费用,也解决了目前运输难的问题。”郭清保表示,国家在新季大豆上市之际抛储,虽然有打压豆价的嫌疑,但主要还是为了稳定豆油价格,预计拍卖底价不会明显低于目前大豆市场价格,很可能在3800元/吨以上。

  此前,一级散装豆油的价格曾从7月的7250元/吨涨至10月的9000元/吨以上,导致国内小包装食用油零售价格在10月底、11月初陆续上调,涨幅在5%~10%不等。而在大豆方面,尽管近日国内价格有所回调,新豆上市量依旧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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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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