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蔬菜价格上周回落5.9% 发改委称调控初见成效

2010年12月03日 14:07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点击查看其它图片】

  国家发改委昨天表示,各地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国务院26号和40号文件精神,已经取得初步成效,蔬菜价格持续上涨的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据商务部监测,上周(11月22日至28日),全国36个大中城市的18种主要蔬菜批发价格平均为3.5元/公斤,较前一周回落5.9%,较11月初回落9.1%。与11月初比,18种主要蔬菜中有15种价格呈现回落,9种价格回落幅度超过13%。

  国家发改委表示,蔬菜价格回落主要与各地采取的积极措施有关。这些措施包括积极发展蔬菜生产、建立和完善蔬菜储备制度、促进蔬菜产销衔接和降低流通经营成本。

  北京市近期采取的积极稳定蔬菜价格措施得到国家发改委的肯定。国家发改委表示,从今年10月份到明年3月份,北京市针对大白菜、冬瓜、土豆和洋葱等8种耐储蔬菜建立了1万吨的储备。此外,为了促进蔬菜产销衔接,北京市加强与河北、山东、内蒙古和海南等地蔬菜主产地的合作,形成稳定可靠的生产货源。

  在降低流通经营成本方面,一些大中城市加强部门协作,认真研究解决蔬菜进城零售运输难和成本高问题。例如,北京市正在抓紧筹建鲜活农产品运输的“绿色车队”。

  相关新闻

  我国首次抛售30万吨临储大豆

  据新华社电 国家30万吨临时存储大豆竞价销售交易会定于今天在安徽粮食批发交易市场和各有关联网市场举行。这是2008年我国启动大豆临时收储以后,库存大豆首次公开以拍卖的形式竞价销售。

  本次交易会对参加竞价交易的买受人资格有严格的要求,同一买受人单次最高购买量不得超过本企业15天的加工用量,一个月累计购买量不得超过一个月(30天)加工量。

  本次交易规定,买受人必须承诺所竞买的大豆要尽快运回本企业生产成大豆油并及时投放市场,保证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全部投放完毕,以增加市场供应量。不得在其他企业代储,不得转卖。中央储备粮直属库(企业)不得参与竞买。

  商务部再促保障生活必需品供应

  在连续出台措施保供应、控物价之后,商务部昨日又下发《关于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部门确保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增加储备品种,扩大储备规模。通知指出,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和降低集贸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降低流通成本。通知要求,疏通供应渠道,协调交通、铁路部门建立应急调运机制,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确保应急商品运输渠道畅通,并加强对储备商品承储企业监督检查。

  记者 邢飞 刘映花

参与互动(0)
【编辑:王晔君】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