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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上涨 男子状告前妻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

2010年12月06日 14:34 来源:新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男子状告前妻,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法院支持

  伴随着物价上涨和儿子入学,李某感觉经济压力越来越大,于是要求前妻谢某增加儿子的抚养费,却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某以儿子的名义,将前妻告上法庭。12月2日,肥西县人民法院山南法庭依法判决谢某每月增加200元抚养费。

  2008年,肥西人李某和妻子谢某离婚。当时,双方约定儿子小李随李某生活,谢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元。随着孩子入学,李某逐渐感到钱不够用,不能完全负担起儿子生活和学杂开销,于是拿着学校的收费凭证与前妻商量予以“报销”。但谢某认为,抚养费应该按照离婚协议履行,遂拒绝了李某的要求。

  有人给李某出主意说,谢某不给“报销”儿子的学习费用,你就用儿子的名义去法院告她,看她赖得掉吗?还有人说,你们是调解离婚,调解协议是你俩亲笔签的,白纸黑字写着抚养费每月100元,现在要求增加没道理。

  最后,李某还是以儿子的名义,将前妻起诉至肥西县法院,要求谢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法院审理认为,小李入学后,学费、生活费随之增加,再考虑到物价上涨等因素,李某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请求应属合理,遂做出上述判决。

  该院法官告诉记者,夫妻离婚后,给子女的抚养费数额在子女年满18周岁以前并非一成不变的。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但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就是小李可以请求增加抚养费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本报记者 袁星红 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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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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