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武汉确定首批农民示范合作社 将享四大优惠政策

2010年12月07日 20: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武汉12月7日电(张芹 李伟)武汉首批10家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7日正式认定,记者获悉,武汉市政府将落实四大政策扶持示范合作社的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武汉市利民蔬菜、新星水产等1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该市首批市级示范社。武汉市农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示范社将成为全市各农民合作社的榜样,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今年9月,为加大对武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该市农业局、财政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文,提出了发展目标和“一乡一业、一村一品、一品一社”的规范化建设思路,并明确了建立健全合作社建设的支持保障体系、着力做好培训和指导工作等四大扶持政策。

  市级示范社应符合“四有五好”的要求,即:有办公服务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专人专户专账和适用的管理制度,产业基础好、质量安全好、带动农户好和社会效益好。被认定的市级示范社将获得一定的资金扶持,并纳入农产品加工专项补贴、贷款贴息和农产品特色板块基地建设主体范围。

  据悉,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武汉市依法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达780家,带动26余万农户发展种植、畜禽和水产等多产业的专业化生产经营。去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人均纯收入达8849元,高出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24%。据武汉市农业局透露,到2015年,我市争创国家级合作社5家、省级20家、市级100家和区级300家。(完)

参与互动(0)
【编辑:闻育旻】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