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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团购”揽客户 购买理财产品谨防一“团”糟

2010年12月20日 10:55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券商借“团购网站”招揽客户 银行保险的“团购”像广告促销———

  买房、买车、吃饭、穿衣等生活领域大行其道的“团购”之风也刮到了理财市场。据了解,无论是基金、保险、炒股,还是理财产品、信托和私募,都开始打出“团购”牌。专业人士提醒大家,团购理财产品不能只看其提供的优惠,还需要注意所签订的合同,防范其中可能蕴涵的风险。目前,“团购”理财产品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在手续费用上多打折扣,另一类是通过集合资金,降低高要求产品的准入门槛。总体来说,对后者的风险更应小心。

  -银行保险的“团购”像广告促销

  最近,一家股份制银行启动“理财一起团”计划。此前只有该行的老客户才能享受一些理财产品的费率优惠政策,而通过这一团购计划,新客户可以和老客户一起组团,共同享受折扣。今年的团购时间将持续一个月, 既包括套餐产品、外币T计划产品等固定收益类产品,还包括部分基金产品。业内人士指出,这是银行自己组织的活动,其本质是一种新营销方式,用来推广业务,吸引新客户。客户所获得的费用优惠也是银行自身让度出来的,其合法性和安全性都可以完全放心。

  与此类似的还有一些保险产品的团购。据了解,各家保险公司早就有针对团体客户的“团单”,其费率标准比普通的个人客户的保单要低一些。以前这些“团单”主要是单位、企业等集体购买的保险,而现在的团购,就是通过网络的形式,把一些个人客户聚集起来,形成“团单”。这实际上也是一种营销方式。

  -券商借“团购网站”招揽客户

  除了银行保险直接面对客户的团购活动外,目前还有一家上海专业理财网站正在推广基金团购业务。如果投资者在该网站指定的合作券商处开户后,每次基金交易都可以直接在网上进行,基金的申购和认购费率均为3折;进行股票交易的费率最低能够降至万分之六。

  这种基金团购的实质是券商借助中介网站揽客。券商出让一部分基金销售的利润,从而降低了基金申购和认购的费率,以此换取更多的客户资源。而作为客户的介绍人,中介网站可以从券商处获得佣金。总体而言,在这种基金团购活动中,客户除了必须在指定券商开户外,其他操作与普通证券交易者基本一样,资金始终掌握在自己账户里。如果投资者认可中介机构指定开户的券商,参与这种团购还是实惠的。

  -信托产品团购争议最大

  除了以上几种团购,争议最大的莫过于门槛最高的信托产品的“团购”。上个月,一家理财网站组织了一个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团购活动,30万元即可购买,收益率能够达到6%-6.5%,比同期银行理财产品高出不少。相比市场上动辄100万元起步的信托产品,这一团购活动引起很多投资者的兴趣。该信托产品只用了半个月时间,就成功募资上千万正式成立。

  据介绍,这种信托产品的团购实际上是把众多小投资者的资金汇集起来,达到有关法规的要求。根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

  某信托公司资深人士表示,参加这种团购的投资者如果是与信托公司直接签订合同,在募集投资人这一环节并不会产生风险。不过,如果是把大家的钱集中到一个账户名下投资信托产品,就需要警醒。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只有这个账户的所有人才能享有受益权。一旦发生意外情况或纠纷,其他出资人的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障。这种“凑钱”的方式也是被明令禁止的。《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明文规定,“委托人应当以自己合法所有的资金认购信托单位,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参与信托计划”。

  银监会有关人士曾表示,对信托产品规定的高门槛是为了避免不合格的投资者承受过大的风险。与银行理财产品相比,信托产品的风险更高,因此对投资者的资质和风险承受能力的要求更高。从这个角度看,以降低门槛为首要目的的信托产品团购实际上是使风险向相对弱小的投资者转移,这也和相关法规的出发点相抵触。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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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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