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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京举行 达成重要共识

2010年12月21日 18: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2月21日,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与欧方联合主席欧委会副主席兼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雷恩、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共同主持此次对话。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12月21日,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与欧方联合主席欧委会副主席兼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雷恩、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共同主持此次对话。图为王岐山副总理出席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新社记者 刘震 摄  

  中新社北京12月21日电 (郭金超)第三次中欧经贸高层对话21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欧方联合主席欧盟委员会副主席兼竞争委员阿尔穆尼亚、经济与货币事务委员雷恩、贸易委员德古赫特共同主持对话。

  此次对话以“迎接挑战、创造机遇、保持开放、合作共赢”为主题,双方围绕宏观经济形势、贸易与投资、竞争、创新和海关合作等议题展开深入讨论,达成重要共识,对话取得积极成果。

  中欧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全球经济缓慢复苏、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加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坚定信心,加强合作,努力促进中欧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推动全球经济强劲、可持续、平衡增长。要继续发挥中欧经贸高层对话这一平台的重要作用,就中欧经济合作的战略性、长期性、全局性问题加强沟通,增进理解,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双方同意继续加强高技术贸易领域合作,尽早召开中欧高技术贸易工作组首次会议;加快商签双边投资协定可行性研究进程;继续加强工业品、消费品和食品安全及动植物卫生领域合作,保护消费者健康;继续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尽快启动知识产权特设专家组工作和地理标志双边合作协定实质谈判。继续在节能降耗减排、提高能效等领域,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推动双方创新人才流动,深化联合创新合作,加大研发资金支持。继续加强反垄断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双方反垄断执法机构长期合作。

  欧方表示,同意与中方继续加强交流,争取早日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

  此外,中欧双方重申要加强在二十国集团等全球经济治理平台的协调合作,共同推动国际经济金融规则和标准改革。以实际行动反对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慎用贸易救济措施,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早日取得全面、均衡的成果。

  对话结束后,王岐山和阿尔穆尼亚等共同会见了记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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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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