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财经频道

江苏拟禁止商家"买一赠一"促销

2011年09月09日 19:38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9日从江苏省物价局了解到,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江苏省明码实价规定》明确要求,今后商家促销不得赠券,赠送实物或积分的价值不得超过商品价格的10%,这意味着“买一送一”等促销行为将被认定为违规。该规定若通过将于明年元旦起实施。

  该《规定》认为:“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赠(返)购物券(包括电子券)……经营者开展赠券活动,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搭售,让消费者陷入‘连环套’。”省物价局表示,这种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九条关于“价格合理”的法律规定,因此应予禁止。

  《规定》明确,“经营者在促销时开展赠送(包括商品、积分等)活动的,赠送价值不得超过商品价格的10%,并应当标明赠送品的价格;成交价格按照消费者付款价格减去赠送项目的价值(价格)确定,赠送价值不超过1%的除外。”

  省物价局认为,如果经营者的赠送是真实的,那么净让出10%的利润,从经营的角度来看已经非常高了。物价部门指出,事实上,在送券中,有的送券甚至超过购买全额的100%或者更高,足以显现价格虚高的严重性。按照商业惯例,1%则是基于正常情况下的商家积分方式,可用于兑换小商品或者付停车费用,这有利于消费者、经营者。

  物价部门解释,“这一规定是为了限制虚高价格,同时保持一定的灵活性。不是不允许商家给消费者让利,而是不准虚高标价来‘忽悠’人,大幅让利当然最好了,直接送现金,不管送多少,物价部门都不会管。”

  该规定适用于省内所有经营者,包括实体店、网络店、电视购物等。但生鲜商品例外,因为保鲜期短,因此不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记者邓华宁)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潘达】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