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关爱特殊群体 重庆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减免个税

关爱特殊群体 重庆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减免个税

2022年05月13日 19:11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网重庆5月13日电 (姚远 梁钦卿)重庆市近日印发《关于明确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等个人所得税减征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残疾人、孤老人员、烈属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纳税人(以下简称残孤烈等特殊群体)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通知》明确,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在每人每年12000元(人民币,下同)的限额内据实减征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纳税人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对其灾害发生后两年内(含受灾当年)应纳个人所得税予以减征,减征税额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如果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中多种身份,只能选其一,不能重复享受。”重庆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处长杨睿介绍,新政实施后,重庆很多残孤烈等特殊群体基本上不用缴纳个税了。同时,采用12000元限额减征的方式,更加直观、便于操作。

  例如,残疾人张某2022年取得工资薪金等综合所得收入,在享受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个税优惠政策后,如果全年他应纳个税5000元,享受残疾等个税减征政策后,他全年就无需缴纳个税;如果全年他应纳个税13000元,享受残疾等个税减征之后,他只需要缴纳1000元个税。

  “享受这个政策的操作流程也很简单。”杨睿介绍,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申报享受,在申报时将减免金额填写到“减免税额”栏,根据系统要求,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件或证明材料即可,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新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符合条件的残孤烈等特殊群体可以在个税预扣预缴时享受,也可以在办理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或经营所得年度汇算时享受。

  重庆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新政策的出台,体现了国家对残孤烈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和照顾,重庆税务系统将大力做好政策宣传辅导,让更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知晓政策要点,熟练掌握操作步骤,应享尽享个税红利。(完)

【编辑:左宇坤】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 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