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了!

分享到: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增加到7项了!

2022年12月06日 16:10 来源:扬子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分享到:

  12月5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更新,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开始确认了。目前,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7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最新纳入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提醒: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在每年12月确认,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将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见习记者 王灿

  新增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子女教育: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的教育)的纳税人每个子女每个月可以定额扣除1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继续教育: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纳税人以及接受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纳税人可以享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可定额扣除400元,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48个月。

  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纳税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定额扣除3600元,同一年度取得多个符合条件证书的,比如同一年度同时取得CPA和税务师,只能扣除一个3600元。

  大病医疗: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支出,在扣除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本年度累计超过15000元,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个税时,不得享受,需要等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才可享受。

  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若纳税人本人和其配偶在婚前均有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各自根据自己名下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二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其贷款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了以上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符合独生子女的,每月定额扣除2000元;不属于独生子女的,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标准,且每人每月最多扣除1000元。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个税办理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

  政策规定,专项附加扣除的信息需纳税人每年提交一次,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即可自助申报。如果您2022年填写过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且2023年没有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如果需要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在个人所得税APP上按步骤修改即可。

  能多拿多少钱?

  假设市民陈先生和李女士是夫妻,在南京生活,他们俩每个月的工资减除险金后都是13000元。两人都是独生子女,上有超过60岁的父母需要赡养,下有一个孩子在上小学,现在住的房子是夫妻俩一起买的首套房,现在在还贷款。这样一来:陈先生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李女士每月2000元的赡养老人扣除、每月1000元的子女教育扣除、每月1000元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若住房贷款利息一项由陈先生扣除,子女教育一项由李女士扣除。则陈先生每月应该缴纳的个税是:【13000元-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3000元(专项附加扣除)】×10%(税率)-210(速算扣除数)=290元。李女士每月应该缴纳的个税相同。

  如果没有填报专项附加扣除,那陈先生和李女士每月分别需要缴纳【13000元-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10%(税率)-210(速算扣除数)=590元。填报后,陈先生和李女士每个人每月能多拿300元,两个人加在一起一年有7200元。

【编辑:彭婧如】
发表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评论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