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要告"黑嘴"汪建中 律师:面临取证困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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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民要告"黑嘴"汪建中 律师:面临取证困难
2009年03月10日 13:21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股市“黑嘴”汪建中在被证监会开出上亿元的天价罚单后,将面临股民的民事诉讼。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昨天告诉记者:“我正着手代理股民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至此,汪建中也成了首位将被股民提起民事诉讼的“股市黑嘴”。但张远忠也承认,目前面临取证困难的情况。

  张远忠介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以其他手段操纵证券市场’,证监会也是据此作出行政处罚的。但‘操纵证券市场’在民事诉讼中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可以说是司法空白”。

  张远忠强调,只有在民事诉讼中有司法解释,法院才受理相关诉讼,而这个案子在民事诉讼中没有司法解释,因此现在来看,法院是否受理还是个未知数。

  此外,由于汪建中涉嫌操纵的股票高达38只,因此如果没有证券监管部门的配合,很难找到汪建中的交易记录,也就无法确认投资者遭遇损失的起始日期。他透露,下一步不排除向证监会和交易所申请信息公开,在其网站上将相关信息披露出来。

  张远忠表示,凡是在汪建中发布咨询报告之后,以及汪建中卖出股票之前买入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提起诉讼。欲提起诉讼的投资者,应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和购买相关股票的交易记录(可向证券公司查询打印)。(记者敖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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