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岛保护法》昨起实施 网友梦想当"桃花岛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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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岛保护法》昨起实施 网友梦想当"桃花岛主"
2010年03月02日 14:09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无居民海岛,必须在规划确定可以利用的前提下可以有偿使用——昨天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有关条款意味买下一个小岛当岛主的梦想可能成为现实。法规一出台,不少网友就做起了“岛主梦”,更有网友表示心动不如行动,也许不仅能一偿夙愿,还能借此致富。

  “我要有一个岛,我就全部种上桃花,我来当桃花岛岛主! ”网友“想想无妨”表示,自己从小喜欢“黄药师”,若真能当个“岛主”,就要当这样的岛主。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既然当了岛主就要考虑可持续发展:“可以把建筑从岛上扩充出去,建个水上餐厅,绝对独一无二的。 ”还有些网友则表示,要在岛上制高点建一个灯塔,体验“守塔人”别样浪漫的生活。

  一些网友对这些怀揣“岛主梦”的网友泼了一盆冷水。网友“瞻前顾后”表示:“且不说这些岛屿生态环境如何,适不适合造房子都不一定,万一台风来了怎么办? ”不过还有些网友则采取了鼓励态度:“敢想敢做,搞不好你就成了因岛致富的亿万富翁了。 ”

  据悉,地处江海之滨江的上海,除市民熟知的崇明、长兴和横沙3个有居民岛屿外,长江口和近海区域还有0米线以上的无居民岛屿(沙洲)2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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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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