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为“天价吊灯”事件道歉 中石化该不该道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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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为“天价吊灯”事件道歉 中石化该不该道歉
2009年07月30日 07:3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出版的《信息时报》在其“网事焦点”版登出了一则“致歉启事”,称其7月16日所刊登的题为《一盏吊灯价千万中石化再惹众怒》的报道与事实真相严重不符,向中石化集团公司致以深深的歉意。(7月28日人民网)

  媒体因为报道失实而道歉,这是应该的,也是负责任的表现。但是中石化该不该也给民众道个歉呢?

  “中石化大楼安装1200万元天价吊灯”被曝光后,中石化站出来解释说,吊灯从设计、制作到运输、安装,全部造价不是1200万元,而是156.16万元。可是,1200万元的吊灯是天价,156.16万元难道就不是“天价”?156.16万元,在中石化眼里可能算不上什么大钱,可在一般老百姓眼里仍是一个很大的数字。在贫困的农村,156.16万元至少可以盖好几所希望小学。一个吊灯就花了一百多万元,作为一个一再喊亏、找各种理由向国家要补贴的国有企业,中石化不该为这事向民众道个歉吗?

  还有,针对网友“中石化2.4亿元奢华装修”的质疑,中石化也解释,中石化小营办公区始建于1986年,总建筑面积约6万平方米。由于不符合抗震要求、设备老化等原因,需要重新维修。工程总预算2.4亿元,其中内装修费用5925万元。一下子拿出2.4亿元用于维修,这样的数字也太让老百姓心惊肉跳了。花2.4亿元装修一幢大楼,中石化是不是也该向民众道个歉呢?

  另据报道,1999年至2007年6月,陈同海利用其担任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转让土地、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9573亿元。他的种种腐败行为,给国家和人民的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从报道看,这绝非陈同海一个人的问题,涉及中石化极严重的管理问题。中石化出了如此巨贪,造成了如此大的损失,为什么就不能站出来给民众道个歉呢?(徐经胜)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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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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