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南自公告,公司无法按期发布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终止。
《国电南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预案》已经公司2009年5月18日召开的2009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以及相关各方一直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事宜,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资产范围大、牵涉面广,土地和房产等相关资产的权属手续完善工作量大。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资产中的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划拨地变为出让地的工作尚未完成,以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备案工作尚未完成。
受上述因素影响,国电南自董事会不能在公司首次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即2009年11月20日前发出召开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王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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