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电动车归入机动车?电动车行生意骤减三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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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超标电动车归入机动车?电动车行生意骤减三成
2009年12月04日 13:52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明年1月1日,国家有关电动自行车的新标准即将出台,其中“超标电动车将归入机动车”一说引起了市民的关注。记者从本市交警部门获悉,暂时没有接到与电动自行车新标准有关书面通知。

  记者走访了数家自行车行,店主称,随着新规出台时间日益临近,观望气氛渐浓,电动自行车生意下降了三成。

  交警:没有接到书面通知

  “电动车以后都算机动车?”市民李先生对此有些不解,当记者告诉他,新标准规定超过40公斤以及时速高于20公里的电动车将被归为“电动摩托车”时,李先生第一反应是 “不切实际”。

  “现在哪辆电动车不超过40公斤?时速低于20公里的车根本没人买,一般都在20到30码左右。”李先生说,他买的电动自行车算是比较小型的,但算上电瓶肯定超过40公斤,而且还有不少摩托式样的电动自行车更重,这一新规等于将现在路面上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都归于“机动车”。

  “如果电动车归为机动车,就得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岂不是很危险!”虽然目前还没有任何关于超标电动自行车行驶上的说法出台,但光从字面上的理解,李先生觉得还是不靠谱。

  记者随机采访了多位骑电动车的市民,他们的看法和李先生相似,暂且不谈将涉及到的驾照、牌照问题,单 “电动摩托车在哪里行驶”一条,就让许多市民心存担忧,很难想象大量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混行的场面。

  记者从交通部门获悉,尚未接到与电动自行车新规有关的相关书面内容,目前电动自行车的通行法则还是照旧,交警部门也在密切关注相关的变化。

  市场:顾客问的多买的少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沪太支路上的数家自行车车行,发现新条例公布以来,不少市民在购车时 “顾虑重重”。一位车行老板说,几天以来,车行看似人流不少,但大多数都是前来问询情况的,车行员工几乎成了“解说员”,但车行生意却比以往下降至少3成。

  采访中,顾客徐先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他说,自己购买电动自行车,打算上班、买菜时作为短途出行的工具,原本是图个方便,但如果电动自行车要归到机动车甚至需要考驾驶执照,那他宁愿选择购买更轻便的常规自行车,或干脆花钱买一辆轻便摩托车。

  “光问不买的客人多,一天也卖不了几辆。”车行老板孙志博表示,条例颁布以前,车行每天最少能卖出10辆左右的电动自行车,这几天销售出去的自行车,一共只有5辆,不少顾客来到店内,先问的就是自行车的重量和速度。事实上,市面上销售的各式电动自行车重量和速度按照新规大都属于 “超标”,不少有购车意愿的市民选择继续观望。

  孙志博说,虽然店内生意不佳,但店员却忙得不行,以往的老顾客也纷纷打来问询电话, “我们也没完全搞清楚条例,只能好言安抚”。 (记者 李一能 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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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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