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乡大蒜成为欧盟地理标识保护性产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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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金乡大蒜成为欧盟地理标识保护性产品
2009年12月15日 0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济南十二月十四日电(记者 杨东亮)记者今天从山东省金乡县有关部门了解到,“金乡大蒜”地理标识日前获欧盟认可,明确金乡大蒜成为欧盟地理标识保护性产品。

  据了解,金乡大蒜此次与欧盟达成的地理标识互认协议将受到欧盟各国的法律保护,成为金乡大蒜进军国际市场的“护照”。金乡农业特色鲜明,常年种植大蒜六十万亩,被命名为中国国家级农副产品加工示范基地。

  金乡大蒜被命名为中国名牌产品,出口一百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口量占中国全国出口总量的七成,年创汇二亿多美元。目前,金乡县大蒜在欧盟市场的年销售量约二十万吨。

  金乡县位于山东省西南部,被誉为“中国大蒜之乡”、“中国圆葱之乡”、“中国金谷之乡”和“中国诚信之乡”,被国家命名为“中国最具投资价值旅游名县”。金乡县因交通区位优势、产业特色明显、居住环境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投资环境优越入选中国“共和国六十年最具投资潜力百强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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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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