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下月起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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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下月起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
2009年06月24日 17: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24日电 据国家财政部网站消息,中国内地将自今年7月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

  据悉,2003年6月,内地与香港签署了《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此后,内地与香港又分别签署了六个补充协议,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三个主要方面对香港做出优惠安排。据知,CEPA是中国国家主体与其单独关税区香港之间签署的自由贸易协议,也是内地对外签署、全面实施并完成WTO审议的第一个自由贸易协议。

  通知全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2009年下半年

  对CEPA项下部分货物实施零关税的通知

  税委会[2009]5号

  海关总署:

  自2009年7月1日起,分别对原产于中国香港、澳门,并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的28项香港商品、475项澳门商品实施零关税。具体清单分别见附件1、附件2。

  特此通知。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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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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