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支付管理新规欲覆盖各类贷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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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支付管理新规欲覆盖各类贷款
2009年07月31日 08: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流动资金贷款”概念放大

  加强流动资金贷款流向管理,减少挪用风险。

  30日,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分析人士认为,《办法》明显扩大了“流动资金贷款”概念,监管部门欲将“受托支付”的支付管理模式扩大到各类贷款,以防范信贷挪用风险。

  支付新规全覆盖

  一般而言,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但在《办法》中所称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且同时规定,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

  有分析人士认为,由于我国存在事业单位借流动资金贷款的情况,如学校、医院,乃至铁道部门等,加入事业法人可谓合乎国情,但同时规定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则明显有扩大概念之嫌,“加上周一公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这意味着所有机构类贷款都将纳入支付新规的管理范围。”

  《办法》还规定,票据贴现、贸易融资、账户透支、全额保证金类质押项下的流动资金贷款可视具体情况选择参照本办法执行。上述分析人士表示,这表明其它融资手段也将纳入支付新规管理范畴。“加之随后将出台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受托支付’为特征的支付管理模式可谓将各类贷款‘一网打尽’。”

  据接近银监会的人士介绍,上述文件标准只是监管部门的最低要求,银行可以自行掌握上浮尺度,可能出现更高标准。

  “受托支付”有效防范风险

  无论是《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还是《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将要公布的《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受托支付”成为其中最大变化。“受托支付”是指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贷款资金支付给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这意味着银行会直接将贷款资金划入最终收款人账户,从而有效控制信贷资金流向,遏制信贷资金违规挪用现象。

  业内人士表示,已公布的文件贯彻了贷款全流程管理的理念,针对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重点规范了合同签订、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部分,其中“合同签订”规定基于市场经济最根本的契约原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固定资产贷款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和理念落实到与借款人的合同中去;“发放与支付”规定贯彻贷款“实贷实付”的理念,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的方式,有效监控贷款按约定用途使用,防范贷款挪用风险。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受托支付”使得贷款不通过借款人账户,直接进入借款人交易对手账户,“在第一站有效防止了贷款挪用。”对于如何防范此后贷款流向问题,连平解释,信贷资金进入最终收款人账户后其性质就已经发生了变化,成为最终收款出售产品后的收入,应当视作其自有资金,而非银行的信贷资金了。从银行角度看,控制向其借款人的风险,保证借款人还款能力已经足以。

  助推经济健康发展

  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贷款新规只是对支付环节进行了一些调整,没有抬高企业获得贷款的门槛,也不改变授信条件、期限、利率等要求,因此不会对企业获得银行授信产生影响。

  与此同时,新规有利于防范贷款快速增长形势下的银行风险,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有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信贷管理的质量,有助于防范未来银行体系的系统性风险,这将从根本上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支持我国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该负责人强调,银监会近期发布的系列办法,从2007年就已开始研究起草,是对以往和现行贷款风险监管制度系统化的调整与完善,是一项银行业风险监管的长期制度安排。

  有专家认为,监管部门对风险和贷款使用效率做出评估,对信贷扩张的交易进行调查和研究,以致在风险快速积聚时通过修订监管政策防范风险,是监管部门职责所在。

  《办法》中所称的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本外币贷款。《办法》同时规定,除固定资产贷款以外的其他公司类贷款业务品种适用本办法。

  短期影响不改股市大势

  蔡宗琦

  券商人士表示,银监会30日发布的《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旨在确保资金流向实体经济,短期来看对市场会有影响,但信贷政策没有发生方向性改变。下半年随着热钱逐步流入以及银行储蓄搬家,这部分资金将“对冲”银行信贷严控带来的影响,不会改变股市大势。

  短期入市资金减少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相关规定的出台早在市场预料之中,包括银监会此前发布的《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项目融资业务指引》,也是旨在强化贷款流向管理,确保银行信贷资金真正进入实体经济,减少贷款挪用的风险。“我认为这一文件是固定资产贷款相关规定的配套,是原来政策的延续”。东兴证券研究所所长银国宏表示,该政策的核心是流动资金在业务规模上要匹配,限制受托支付的条件,避免借款人随意支付。上述多个文件相继发布是防止银行资金进入实体经济以外市场的一个保障措施,将使得流动性供应链条受到影响,短期看进入股市的资金会受到阻碍并减少,会对市场带来一定冲击。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宵判断,流动性政策的大环境没有变化。该政策旨在使实体经济复苏更扎实,降低银行风险,“信贷资金不能流向股市这一说法以前一直就有,并不是新的东西,信贷政策没有发生方向性的改变”。

  但这一政策对市场带来的短期影响依然存在。太平洋证券策略研究员刘继伟认为,A股市场对流动性的变化高度敏感,此消息可能会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不管是定向发行央票、还是工行和建行提前锁定全年的信贷规模以及贷款管理办法的出台,都表明流动性的最高点已经过去,接下来流动性会有一个正常的回落过程,在CPI仍为负值和外需没有真正恢复的背景下,回落的流动性必然会对高度敏感的市场产生影响,市场的震荡在情理之中。其次,在坚持政策主基调不变的前提下,管理层对于经济复苏中的各种风险所采取的微调措施,将对市场预期和投资者情绪产生重要影响。

  流动性依然充裕

  银国宏认为,虽然银行资金将流向实体经济真实的贷款需求,但只要企业能贷款并有富余资金,就可能进行资金管理——使用银行资金维持主业,富余资金进行投资管理,这意味着银监会的规定不能完全打破流动性的供应链。

  此外,银国宏表示,目前外汇占款增长迅速,意味着热钱正在逐步进入,并“对冲”严控信贷资金对股市的影响。

  李大霄认为,目前储蓄资金搬家的过程才刚刚开始,热钱和储蓄搬家会使得流动性下半年维持充裕的现状。目前,股指前期上涨幅度较大,估值水平逐渐变得不便宜,市场在这个点位震荡的可能性加剧。但流动性充裕格局没有改变,上市公司业绩也在逐步好转,资产注入也使得估值水平慢慢下降,这些因素都会让部分股票有 “脱胎换骨”的改变。所以,目前风险只是在慢慢增加,不能说市场大势已经完全改变。(记者 谢闻麒)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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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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