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质疑:为何不开“降价听证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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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质疑:为何不开“降价听证会”
2009年08月20日 08:5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8月20日电 正值八月“流火”,可甘肃兰州市民却为冬季供热涨价担忧,市物价局称,下半年将出台“二次供热收费”细则。最新出版的《中国人大》杂志载文称,市民为此质疑,去年因煤炭涨价热价大涨,现在煤价下来了,应该开个“降价听证会”。

  据报道,去年兰州居民供热由每月每平方米2.80元涨至4.20元,上涨幅度近50%,理由是煤价大涨,但今年以来煤炭由每吨550元下降为300多元,降幅近四成,政府部门不仅没说降热价的事,反而要开征“二次供热”费。所谓“二次供热”就是物业公司换热系统对一次热能进行转换供给业主家庭。这明显属于变相涨价,重复收费。

  市民花钱从供热公司购买的热能产品理应直接入户,何需物业再转换一次?如果说确实需要对热能转换,市民缴纳的供热费已经包含这部分费用,岂可二次收费? 煤价涨了热价必涨,煤价降了热价又不降,还要再找借口收费,这是典型的“垄断逻辑”,也只有强悍的垄断行业才能坚守住这与市场经济规律完全相悖的定价规则,让“垄断价”能大行其道。

  价格听证制度在我国已实行多年,但逢“听”必“涨”似乎是铁律,“降价听证会”则极为鲜见。价格听证制度的初衷是价格调整听证,本身包含涨价与降价两种情形。“涨价听证会”有悖于价格听证制度本义。价格变动频繁是市场经济基本特点,自然包括上涨与下调,煤价大降热价却坚挺不变,说得通吗? 公众对价格听证已经产生“感觉疲劳”,甚至厌倦。兰州市民呼吁召开一次“降价听证会”,令人耳目一新,也很有必要。

  “降价听证”是市民合法的利益诉求,政府不应漠视。建议以物价部门居间组织一场听证辩论,围绕煤炭降价热价该不该降、二次供热该不该收费等问题,让市民代表与供热公司依法论理,一番唇枪舌剑,理当然是越辩越明,合理定价常常在博弈中形成。“涨价听证”独领风骚应打破,公众希望看到“降价听证”成常态,并且在所有垄断行业推广。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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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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