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调整资本金新规 银行互持次债拟分年扣除——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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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调整资本金新规 银行互持次债拟分年扣除
2009年09月04日 13: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北京九月四日电(记者 贾靖峰)中国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四日向记者证实,银监会拟对此前广为争议的《关于完善商业银行资本补充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作出调整,银行互持的新增次级债将分年从持有方的补充资本中扣除。

  坊间还有消息说,银行间相互持有的次级债从附属资本中扣除的规定将按照“老债老办法,新债新办法”执行,另传闻,次级债减扣将有三年豁免期,以缓冲银行资本压力。但这两条传闻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此前,多间银行高层证实,银监会八月十九日向多间银行发出通知,要求银行从补充资本金中扣除持有的其他银行发行的次级信用债券及混合债券,并保持百分之十二的资本充足率。

  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高层对这一新规均作出了审慎回应,中行行长李礼辉认为提高资本充足率新规如何敲定,应视经济运行情况而定;建行董事长郭树清则说,资本充足率并非越高越好。

  八月至今,尚在酝酿中的新规已在市场掀起波澜。国有商业银行相信资本充足率及有关互持次级债的规定不会对其构成重大负面影响,但中小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则对此颇有微词,希望新规对老债不作追溯,渐进施行。

  监管层屡屡出手“抽水”市场流动性,亦引发沪深股市剧烈波动。九月三日下午市场出现“银监会缓行资本金新规的传闻”后,股市暴涨,金融板块应声收红,被分析人士看作对监管层决策调整的回应。

  不过,此间专家认为,银行互持次级债“分年扣除”,可对新规施行后银行业资本金的落差形成缓冲,但并不能缓解其未来资金压力,尤其对中小银行而言,流动性收缩带来的影响似乎不可避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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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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