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点退房”行规寿终正寝 饭店暂不调整结算时间——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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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点退房”行规寿终正寝 饭店暂不调整结算时间
2009年09月05日 06:2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记者从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获悉,近日公布的最新版《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中,已将“12点退房”规定删去。

  记者注意到,新版行业规范已删去2002年起实行的版本中“12点退房,超过12点加收半天房费,超过18点加收1天房费”的规定。取而代之为“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或者确认已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不过,它只是行业参考,不具备强制性。

  >>修改原因

  遵守反垄断法相关规定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的相关负责人刘律师告诉记者,此条规的修改迫于2008年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反垄断法要求行业协会不要对价格作出统一规定。相关主管部门认为,规定退房时间与价格有间接关系。”此外,已有很多会员酒店单位将退房时间作出了调整,“12点行规”早已有名无实。

  刘律师认为规定的调整会为消费者带来一些困扰。消费者将面临的或许是五花八门的时间规定。

  >>饭店反应

  暂不对结算时间作出调整

  在昨天的采访中,饭店方面表示,暂时不会对12点的结算时间作出调整。

  “由于还没接到具体通知,我们现在还会继续执行12点的结算时间。”北京饭店方面表示。

  由于此前在退房时间上,饭店并未严卡“12点”,所以暂时不会受到影响。民族饭店相关负责人张雪告诉记者,在酒店客房不紧张的情况下,如果客人有需求,是可以适当延长退房时间的。汉庭连锁酒店方面表示,汉庭会员在入住时都能享受相应的延迟退房待遇。(记者任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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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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