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师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 不低于公务员工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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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教师绩效工资四部分组成 不低于公务员工资
2009年09月10日 09:03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天,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该文件表明,本市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学年奖四部分组成,平均工资水平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市人保局巡视员左小玲表示,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岗位职责;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须在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分配。基础性部分占两者之和的70%。

  “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办法由区县确定,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左小玲说。这意味着,随着政府文件正式下发,工作绩效将成为教师收入的新指标。(记者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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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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