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等4季度将出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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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等4季度将出台
2009年09月28日 12: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9月28日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日表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将在今年4季度出台。

  胡晓义称,现在全国在城镇已经有两亿两千多万人参加了养老保险。但是随着制度发展,暴露出一些问题,大家反映比较多的跨地区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很难。尤其是大量的农民工在返乡或者是跨城市就业的时候,由于养老保险关系不能顺畅地转移,造成了春节前大量退保现象,损害了农民工的权益。

  为此,政府专门拟定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两个《办法》:一个是《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一个是《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并且在今年春节前向全社会广泛征求了意见。从意见回收的情况看,各界普遍赞同实施这样两个《办法》,并且期待着能够早一点出台实施。

  胡晓义还解释了没有马上公布实施两个《办法》的原因:

  第一,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影响,相当一批农民工在去年年底、今年年初大量返乡,农民工就业人数下降。但是这种情况在今年第二季度以来已经发生了变化,已经有95%以上的农民工又返回城市就业,其中95%以上已经有了相对稳定的就业。

  第二,由于《办法》的实施要打破地域分割的管理体制,所以,需要做很多的细部设计和准备工作。

  第三,由于农民工有相当一批将来要返回农村,所以,必须使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的养老保险权益能够在农村也得到延续。这就需要逐步建立农村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个条件在今年9月1日国务院正式颁布《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导意见》之后已经形成了。

  胡晓义指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法》、《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办法》将在今年4季度出台。出台之后,可以缓解现在大家所反映的转移接续难的问题:第一,通过降低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比例来使更多农民工有能力参加养老保险;第二,通过对每一个参保人的权益和个人账户的记录以及跨地区的资金转移来保证他们这种权益的延续和累积;第三,设计了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政策衔接,使得即使回到农村去的农民工,他们的权益也可以继续得到保障。(据网络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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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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