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与塞尔维亚经贸混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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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与塞尔维亚经贸混委会第八次会议召开
2009年11月24日 16: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24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近日,商务部部长助理仇鸿与塞尔维亚副总理兼经济和地区发展部部长姆拉詹•丁基奇在贝尔格莱德共同主持召开中塞经贸混委会第八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双边经贸合作等问题深入交换意见。

  仇鸿表示,中塞两国友谊源远流长,近年来双方政治互信增强,经贸合作成果丰硕,特别是今年八月塔迪奇总统访华期间两国确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使双边关系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塞尔维亚是中国在巴尔干地区的重要经贸合作伙伴。自2007年11月中塞混委会第7次会议以来,双边经贸合作成绩显著,主要表现在:一是双边贸易快速发展。2008年双边贸易额比上年增长23.7%,尽管受金融危机影响,2009年前三季度有所下降,但塞对华出口大幅增长185.8%;二是经济合作全面起步。今年8月两国政府签署的《关于基础设施领域经济技术合作协定》,对双方开展桥梁、道路、电站,以及通讯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合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人员交往增加,相互了解加深。近年来两国地方、行业组织及贸易投资促进机构间的联系不断加强,300多名塞方官员和专家赴华参加培训和研修,涉及经贸、农业、知识产权、紧急救援、能源、信息产业、广播电视等领域,有力推动了两国多层次、宽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仇鸿就进一步发展双边经贸关系提出四点建议:一是共同反对贸易与投资保护主义,为推动世界经济早日复苏做出努力。二是充分发挥两国经贸混委会机制和商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为企业合作搭建平台,及时协调解决合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扩大双边贸易规模,在发展中促进改善贸易不平衡问题。四是开展投资和基础设施建设合作,中方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赴塞投资办厂,参与塞基础设施建设,希望塞方为此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丁基奇对近年来塞中经贸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表示满意。他表示,今年8月,塞中两国发表了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声明,为双边经贸关系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塞方愿与中方一道,密切政府和企业间合作,加强政策交流,为两国企业创造良好的合作环境。塞方欢迎中国企业在能源开发、汽车制造、信息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等塞经济发展的优先领域加强对塞投资,参与大项目合作,并取得显著成效,惠及两国人民。

  双方还相互通报了本国经济形势和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并就基础设施项目合作、改善贸易不平衡、扩大金融服务,以及旅游、运输等领域合作的具体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会后,双方签署了中塞经贸混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中国驻塞尔维亚大使魏敬华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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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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