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否认虚增50亿元 四川证监局称还未取证——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长虹否认虚增50亿元 四川证监局称还未取证
2010年02月26日 07:0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四川长虹10多年前的财务问题遭人举报,已经引起四川证监局、国税、经侦等部门的关注。该报道中称,长虹被指虚增收入50亿。昨日下午,长虹方面紧急发布声明正面回应,称该报道不实,并对散布不实言论者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0年前旧账被人举报

  根据该报道,长虹被举报的财务问题主要是出现在1998年。在举报材料中,数额较大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总数为22.5亿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共计71份,这被质疑为长虹作假。另外一方面,指称四川长虹存在重复记录销售旺季收入的行为,这部分金额约为20亿元。

  昨日,长虹公司新闻发言人刘海中表示,四川长虹历年财报中销售收入的确定均符合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对于报道中提到的“商业承兑汇票作假”以及“虚增销售收入”,刘海中表示,公司根据客户的商业信用等级采取包括银行汇票、银行承兑、商业承兑等不同结算方式,均系根据销售市场变化作出的一贯性政策安排,公司历年收取的商业票据均进行了正常的收款结算,不存在任何虚增。

  四川证监局称还未取证

  昨日,记者从四川证监局了解到,他们确实接到了举报,目前正在按程序办理,但还没有到取证的程度。

  有关长虹的质疑不禁让人联想到了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五粮液。五粮液当时也是被人举报,并有投资者委托律师,状告其财务数据作假。最终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五粮液确实存在问题。

  代理股民状告五粮液的周爱文律师表示,财务报表有很强的连续性,假设说四川长虹10年前的旧账有问题,那么该公司在去年9月份发行的30亿元可转债融资没有法律依据,其行为涉嫌欺诈。

  昨日,四川长虹报收7.41元,跌1.46%。

  长虹称“前员工”诋毁公司

  在该报道中,一个提供线索的关键人物叫做范德均,是长虹公司以前的员工,在1998-1999年时任公司销售处湖南管委会主任。

  刘海中表示,范德均在职期间因涉嫌职务侵占被判刑7年,公司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据长虹方面介绍,2007年底范德均出狱至今,通过电话、短信、信函等多种方式反复纠缠公司,认为当初公司是有意为难他,要求公司为其“平反”,并“退还”全部赔偿款77万余元。长虹公司拒绝其要求,对方扬言报复。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范德均本人。

  刘海中表示,长虹公司将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记者田丛)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