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中央:加大统筹力度 稳步推进中小城镇建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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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进中央:加大统筹力度 稳步推进中小城镇建设
2010年03月08日 14: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8日电 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委员会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交提案说,加快推进中小城镇建设,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在当前大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的形势下,中小城镇建设可以成为促进城乡统筹、推进工业化转移、拉动国内市场、形成新的消费需求的重点突破口。

  提案指出,目前,制约中小城镇发展的诸多因素,还表现在:一是政策支持不到位,在城乡统筹建设中处于“不农不城”的政策真空地带;二是缺乏规划和有力引导,存在布局不尽合理、部分地区发展无序化、定位不清晰等问题;三是基础设施建设的低水平、资金严重不足,相对降低了转移农民的相对稳定性;四是就业渠道狭窄影响了农民向中小城镇转移。

  提案说,加强中小城镇发展,需要抓手和推力。因此,中央政府应加大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统筹力度,形成支持中小城镇发展的合力。提案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明确“把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作为重点”的内涵、外延,防止小城镇建设遍地开花。当前,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中需要重点加强的是以县城为主的中小城市和近2000个具备相应基础设施、就业条件的重点镇,对此应予以明确强调。

  第二,把中小城镇建设纳入“十二五”规划重点。国务院在制定“十二五”规划中,要把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作为主导战略,在制度安排、政策引导、措施落实等方面给予中小城镇发展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第三,建立协调机制。国务院设立城镇化部际协调机构,制定新形势下我国中小城镇发展的总体指导意见和专项扶持政策;在各省市层面,由各级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建立跨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中小城镇建设的统一格局。

  第四,制定发展规划。中央政府要协同地方政府,按照东、中、西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的总体战略目标,科学编制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优化中小城镇空间布局;修订中小城市和重点镇指标体系,除经济和人口指标外,要增加诸如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指标。从城镇区位、资源特点、功能定位和自然历史条件出发,集中力量建成一批工业带动、资源开发、商贸流通、旅游度假等特色突出、各具优势、设施良好的中小城镇群,构筑以县城为龙头、重点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体系。

  第五,设立专项工程。国家设立专项资金,同时将分散在教育、文化、科技等不同部门的用于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项目资金整合打包,由地方政府统筹,集中用于中小城镇建设;实施城镇农民工居住和生活条件改善工程,加快适用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工创业条件。

  第六,集成政策支持。一是在严格保护耕地的前提下,通过探索农村存量集体建设用地改革为中小城镇建设提供土地支持。在土地利用规划中要有专门用于中小城镇的额度,支持中小城镇建设和园区用地。二是建立符合中小城镇特点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加强对中小城镇发展的金融政策的支持。三是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投向中小城镇建设。四是按照“新城镇新体制”的要求,建立一个责权相配、职能明确、结构合理的中小城镇管理体制。

  第七,加强基础建设。基础设施是中小城镇的硬环境,可以以中小城镇为中心,逐步完善道路、电网、上下水、供气供暖、垃圾处理、通讯广播网络等设施,切实改善中小城镇的生产条件、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这其中尤为迫切的,要加快城镇间道路,特别是一级公路的建设。

  第八,注重产业发展。中小城镇的发展需要产业的支撑,要注重把发展小城镇与发展产业、工业园区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大力发展农业服务业,引导鼓励各类企业向中小城镇聚集,形成城乡统筹、产业互动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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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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