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开采权或限定于国企 民企只能参股方式参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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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稀土开采权或限定于国企 民企只能参股方式参与
2010年06月03日 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有消息称,继国家出台政策限制稀土产量、出口配额之后,工信部和发改委日前正在研究将稀土的开采权限定在几家国有骨干企业之中,民企只能通过参股的方式参与。

  资源向优势企业聚拢

  消息显示,工信部和发改委日前已经选定几家国有骨干企业,对稀土资源进行整合。起草的报告已递交给国务院审批,一旦获批,国土资源部将对选定企业下发采矿权。届时,民营企业将只能通过参股上述国企来参与稀土资源的开采利用。而作为中重稀土散布较多的南方地区将成为此次布局的重点。

  针对此消息,国土资源部新闻处人士向记者表示,对稀土行业进一步整合的研究的确在进行,但目前可公开的内容仍以本月20日召开的国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内容为准。当日会议提出,要在6到11月集中整治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较为混乱、矿产开发结构不合理、开采总量控制不到位的情况。

  多位稀土行业资深专家告诉记者,将稀土开采权限定在大型国有控股企业上以限制过度开采,的确是进一步的整合方向。之前已经在进行的行业整合一直属于市场行为,即企业对开采项目进行投标,价高者得。此次若通过行政手段缩小采矿权,将有利于资源向优势企业进一步聚拢。

  不过,业内认为,整合最大的掣肘仍在于实际的执行力度和后续的监管机制。其中,地方政府是否能强有力地实施产业整合是问题所在。

  新建矿企成本提高三成

  记者最近获悉,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定的我国首部《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有望于近期出台。按计划,稀土行业污染物排放将从年内开始实施新标准。

  业内人士称,稀土排放标准的制订和实施将从环境保护方面促进稀土工业的升级换代,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和设备,禁止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无序竞争。

  拟颁布的稀土排放新标准规定了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及装置产生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等。据介绍,某企业拟按照新稀土排放标准建稀土矿,预计建矿成本1亿元左右,而按老标准建矿成本约6000-7000万元,相当于成本增加了30%。此外,现有稀土选矿、冶炼、分离企业大多数排放的“三废”不达标,在未来两年,他们也需要在环保上大量投入。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众多小稀土企业面对环保投入及高额运行费用可能从此关门歇业,被淘汰出局。记者 朱宇琛 阮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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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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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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