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7月27日就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盈亏性质多次变化及预亏严重滞后等问题,公开谴责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深交所在谴责公告中表示,经查明,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0月23日发布业绩预告,预计2008年度将亏损2000万元左右;2008年12月26日光华控股发布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2008年度业绩修正为盈利约300万元;2009年3月10日光华控股再一次发布业绩修正公告,将2008年度业绩修正为亏损2000万元左右。
此外,根据深交所有关通知,公司预告业绩亏损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09年1月31日,但光华控股迟至2009年3月10日才公告业绩修正为亏损2000万元左右。
深交所认定光华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该公司董事长许华、财务总监韩卫军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对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对公司董事长许华、财务总监韩卫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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