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FII投资上限拟增至10亿美元 对A股有一定支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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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FII投资上限拟增至10亿美元 对A股有一定支撑
2009年09月05日 09:57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对A股有一定支撑但作用有限

  外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出台有4方面的意义: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有序开放、简化行政审批程序。新规有利于增强投资者对证券市场的信心。

  不过,巴克莱资本中国研究主管彭文生分析,该消息虽然显示了政府希望稳定股市的意愿,可以为市场增添信心,但它对国内股市的支持作用不会太大,因为实际上,现在的QFII额度还并未用完。

  国家外汇管理局就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相关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提出将单家QFII机构申请投资额度的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

  昨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与2002年出台的暂行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新充实的内容主要涉及“吸引中长期资金,便利投资运作和风险控制,以及强化资金汇兑管理与统计监测”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拟将单家QFII申请投资额度的上限,由8亿美元增至10亿美元,申请额度下限放宽到2000万美元。不过,QFII在上次投资额度获批后,1年内不得再次提出增加投资额度的申请;QFII应在投资额度获批之日起6个月内汇入投资本金,未经批准逾期不得汇入;在规定时间内未足额汇入本金但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的,以实际汇入金额作为其投资额度。

  为了吸引中长期资金,征求意见稿拟将中长期QFII(如养老基金、保险基金、开放式中国基金等)的投资本金锁定期缩短至3个月,而其他机构投资者的本金锁定期,则设定为一年;

  征求意见稿还拟允许QFII机构为自有资金、符合条件的客户资金及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分别开立账户,但禁止不同性质的账户之间的资金划转;允许QFII发起设立的开放式中国基金在投资本金锁定期结束后,将每月申购和赎回的轧差净额汇入或汇出。

  外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目前已批准QFII机构70多家,QFII投资审批近期或超过150亿美元,相当于给A股市场带来约1024.50亿元人民币增量资金。不过,目前QFII300亿美元额度尚未用完,近期也不会突破这一上限。(记者高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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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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