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理财产品门槛提至10万元 客户资金不得炒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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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理财产品门槛提至10万元 客户资金不得炒股
2009年07月09日 10:0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银监会禁止向无投资经验者出售理财产品

  银监会昨日对外发布《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银行在柜台销售理财产品时,对有投资经验的消费者门槛从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同时理财产品除打新股外,不得购买股票、基金等。

  有投资经验者门槛10万

  从前年起银行理财市场发展迅猛,但是因产品结构复杂、产品零收益负收益导致的纠纷时有发生。银监会表示,这次是针对银行在柜台销售理财产品,要求银行对中低收入投资者进行更有效保护,强调了商业银行“卖者有责”。

  据了解,《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将理财客户分为有投资经验客户和无投资经验客户,并提高了银行向有经验理财客户销售理财产品的门槛,由过去的5万元提到10万元人民币,且不得向无投资经验客户发售。

  不准投资股票和基金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银行不能将理财客户的资金用于投资高风险或结构过于复杂的金融产品。

  《通知》里禁止理财资金以任何形式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也就是说除了目前已经上市的产品外,今后银行挂钩股票和基金的理财产品将停售,但不包括打新股以及QDII产品。

  据悉,截至2009年5月末,各中外资商业银行存续的理财产品超过4100只,理财业务市场规模达到7000亿元人民币。其中挂钩股票、基金的产品仅占5%-6%。(记者殷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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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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