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成品油定价长效机制建立还有一段路要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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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成品油定价长效机制建立还有一段路要走
2009年05月20日 09:07 来源:解放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对外公布了《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标志着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向市场化迈进了一大步。然而,这一被认为是中国首度发布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仅仅是政府调价向市场定价的过渡,建立成品油市场定价的长效机制,还有一段路要走。

  根据石油价格管理办法,原油价格由企业参照国际市场价格自主制定,成品油价格区别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国家发改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新的定价机制实际上给企业以更大的权利,标志着我国石油价格管理向市场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同时,将定价机制向社会公布是我国行政公开化、透明化的一个很重要的举措,这将为我国成品油价格随国际原油价格变动成为常态奠定基础。

  但是,关于油价调整的核心———价格调整,办法仍未确定具体的操作方法。专家指出,对于油价调整,上述管理办法并未公布基数、加权数等油价调整的国际主要参考函数项。发改委只是在随后的官方解释中称,油价调整将“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国家发改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有关成本费用参数”。据了解,油价调整需要参考的因素还包括国内运输费、炼厂加工成本和合理利润、流通费用以及增值税、城建教育附加和消费税。 由此可见,上述管理办法涉及的油价调整参考因素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模糊性。

  同时,该办法真正操作起来也有一定困难。对于消费者来说,成品油价格往下调,自然拍手叫好,可价格一旦上调,反应就会有所不同,社会压力不言而喻。对政府而言,过度频繁调整油价也不一定是好事,油价往往并不是一满足“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就调整,还要观察国际油价的未来走势,在一定观察期后才会最终出台调价方案。专家认为,在目前国内成品油市场发育不完全、竞争不充分、消费者承受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这一《办法》仅是向市场定价的一种过渡。

  看来,建立成品油市场定价的长效机制,还有一段路要走。(李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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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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