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强化风险意识是创业板投资者要求亮点——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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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强化风险意识是创业板投资者要求亮点
2009年06月09日 08:42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这个要求很适度”,针对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相关文件中提出“具有两年以上(含两年)交易经验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对暂时达不到两年交易经验要求的自然人投资者,如果经慎重考虑仍坚持直接参与创业板市场,也提供了相应的通道”,业内人士如此评价。

  虽然按照规定,券商未来在风险揭示方面的任务加重了,但有券商人士认为,这一流程简单可行,这一标准也有利于券商增加经纪业务收入。

  强调风险意识

  对于创业板的适当性要求,银河证券零售客户部总经理吴坤强表示,并不适合作硬性的规定,相关部门只要把风险提示到位,投资者按照买者自负的原则进行投资即可,“否则容易引起争议”。

  对此,中信建投研究所所长彭砚苹认为,适当性规定充分强调的是风险意识,首先,通过签署风险揭示书等规定进行投资者教育,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创业板的企业规模小、处于成长期、抗风险能力低的投资风险;此外,两年以来股市经历了从超过6000点的高位跌至1600多点再反弹至今的大幅变化,有两年以上投资经验投资者将具有更充分的风险意识。

  之前,市场曾盛传创业板将设立30万的投资门槛,证监会有关负责人8日否认了这一说法。对设置资金门槛的市场观点,彭砚苹认为,设立投资者资金门槛只是进行客户分类,将投资者分为中小投资者和大机构投资者,并不能体现风险提醒,也会将中小投资者置于创业板之外,这是不合适的。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宵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介绍,香港创业板市场也规定投资者需要签署风险揭示书,有经验的投资者确实更了解股票市场特性和操作流程。如果设置资金门槛则会在公平性方面出现问题,“比如有的投资者有十年的投资经验,但是投资股市的资金额度并不高,把这样的投资者屏蔽在外并不公平”。

  流程简单可行

  李大宵表示,相关规定将要求券商加大风险揭示的任务量,特别是在创业板将推未推之际,强化风险意识是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相关要求中的亮点,目前的要求适度,将对投资者防范风险起到一定作用。

  对此,吴坤强认为,券商按照监管部门相关流程操作起来还是简单可行的,将来投资者申请开通创业板业务时,券商只需登录中证登系统查询客户资料,在投资者签署相关文件后进行风险测评即可开通。开通创业板投资资格和申请权证、债券等产品的业务性质是一样的。他介绍,银河证券目前针对基金客户会进行适当性测评,今后针对创业板投资者也会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适当投资创业板,“如果不适当我们会提示投资者,但不会作为开通业务的硬性标准,这也是我们服务的一部分”。对此,他建议交易所、协会出台统一的适当性测评指标。

  彭砚苹则介绍,创业板将吸引风险偏好较高的客户,带来更多不同渠道的资金进入市场,制定这一适度的要求将有利于券商在经纪业务方面获得更多收益。(记者 蔡宗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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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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