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时评:涨价可以,垄断行业不能“自肥”——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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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时评:涨价可以,垄断行业不能“自肥”
2009年08月04日 09:54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资源性产品涨价而带来的收益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能成为垄断企业提高福利、挥霍浪费甚至贪污腐败的来源。

  8月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在头条位置发布了题为《近期能源资源产品价格改革进展》的文章。该文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既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客观需要,也是推动节能减排,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要求。今年以来,天津等很多城市相继调整了水价,沈阳等城市准备调整水价,“这些措施是符合改革方向的,有利于促进资源的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

  近来,关于资源性产品涨价的消息接二连三,而质疑的声音也是一浪高过一浪,由于国内经济形势没有根本好转,因此“普涨”所面临的舆论压力是前所未有的。国家发改委的文章看上去像是上半年的工作总结,实际上也是给公众一个解释。

  作为一名城市市民,我当然不希望水、电、油等生活必需品涨价 。但我又不能不承认这些产品的涨价确实是国家发展战略的需要,“是符合改革方向的”,因为价格杠杆确实可以减少浪费、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在原则上我并不反对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调,但这是有条件的。我认为,因资源性产品涨价而带来的收益必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不能成为垄断企业提高福利、挥霍浪费甚至贪污腐败的来源。

  这些问题并不是凭空想象的,而是早就存在,甚至有不断加重的趋势。比如,国家审计署审计发现,国家电力公司召开的一个内部会议,短短3天竟花费304万元,人均耗费2.4万元……一些垄断的资源性企业一方面天天把“亏损 ”挂在嘴边儿,找政府要补贴;一方面却是挥金如土,这正是广大公众最深恶痛绝的。

  水、电、油等资源是属于国家和全民的,它带来的收益也应该属于国家和全民。因此,政府必须通过成本监审等手段,把资源性企业的成本及职工收入控制在合理的水平上,并创造条件让这些企业接受社会监督。笔者认为,像自来水公司、国家电网这种由政府绝对垄断的企业,没有什么商业秘密可言,其账目应完全公开。然而,现实的情况是,即使是听证会的代表也看不到申请涨价企业的账本——把盖子捂得这么紧,到底是想掩盖什么?稀里糊涂地“被涨价”,公众又怎会满意呢?(盛大林)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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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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