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封杀低价烟是垄断者张狂的升级——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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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封杀低价烟是垄断者张狂的升级
2009年08月20日 14:42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价钱低于5块的香烟如今已退出了济南市场,这倒不是当地市民富得瞧不上便宜香烟,而是当地烟草局不提供5元以下的香烟了。据《法制日报》8月19日报道,济南市烟草专卖局去年就已发布相关“限价令”。从年初开始,全市上架香烟最便宜的为5元一包,便宜香烟已从当地消失。

  我估计,济南烟草局的领导身居高收入的位置,误以为全市民居民也和他们一样,不会把5元以下的香烟放在眼里;他们或许也无从知晓,当地还有不少低收入者、农民工和来来往往的过客。如果封杀低价烟是出于禁烟目的,烟草局倒也可以落个好名声,但估计没人会相信,作为烟草专卖机构,会有损己利人的高尚情怀。有一点或许可以肯定:济南烟草局并不是与低价香烟有仇,也不是鄙视低收入烟民,而是对香烟的低利润失去了耐心。

  烟价越高,利润自然就越高,封杀低价烟的实质,其实就是变相涨价,以实现利润最大化。济南烟草局可没耐心追求什么“薄利多销”,也无暇考虑消费者对香烟品牌与价格的自主选择权。你可以说,封杀低价产品是市场经济中的不和谐音,但即使将此举放入行政垄断的视野下审视,其实也是极不和谐的。垄断有垄断的规矩,譬如,限价或提价,至少得走走听证程序吧。往法治的层面说,那叫尊重法律;往民生的层面讲,那叫尊重民意。但济南烟草局权力欲和利益欲膨胀得不行,他们大概是怕相关封杀令遇阻,干脆直接越过法律与民意,强行发布。

  由于是“专卖”,烟草局与烟草公司有千丝万缕的关系。烟草局一纸限价,实质上让烟草公司变相涨价。但问题是:烟草局并没有定价、提价的权力。以此种方式来“管理”公共事业,实为烟草局滥权越权。

  过去,我们多次对水价、电价、气价之类的公共品价格听证会颇有微词,指责垄断国企牛气冲天,将价格听证会办成了“涨价听证会”。但相比起济南烟草局的行为,这些垄断国企就显得“平庸”了许多。他们多少还是提供了意见博弈的平台,使价格少涨一点成为可能,但人家济南烟草局根本无视这些程序。奇怪的是,这一明显违法的限价令,从去年底至今却没有一个国家机关出面干预。敢情,人家权力张狂有其张狂的道理。(椿 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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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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