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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就要让利于民
2009年08月27日 10:19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重点和难点均在于能否真正让利于民,能否“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这无疑极大地考验着公共政策制定者的决心、勇气和智慧。

  8月26日《京华时报》报道,近日,受国务院委托,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近年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的进展情况。张平在报告中提到,我国将深化收入分配改革,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提高劳动者报酬,提高居民收入比重,是近年来舆论关注的焦点,也是让广大民众分享改革成果的应有之义。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居民收入占GDP的比重大约为22%,而在一些发达国家,民众的收入总额占GDP的比重普遍在 54%至65% 。两者对比,差距还是相当大的。

  中国确实有自己的特殊国情,作为一个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发展中大国,在一定时期内,政府需要集中更多财力投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但随着国力不断增强,让民众分享更多改革成果,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

  笔者认为,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就要让利于民。这包括两方面:一是政府通过减免税费的方式让利于企业,然后由企业通过提高劳动者报酬的方式让利于民;二是政府通过清理不合理收费等方式直接让利于民。据报道,2005年各级政府通过收费、罚没等形成的预算外收入达1.3万亿元,其中很大一部分进入“小金库”,不受预算监督,并助长了“三公消费”。换言之,提高居民收入比重,就需要政府清理不合理收费,遏制“三公消费”。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也需要加大反腐力度,这是因为,我国的国民收入“大蛋糕”,有很大一块变成了灰色收入。根据经济学家胡鞍钢的研究,寻租性腐败、地下经济腐败、公共投资与公共支出性腐败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GDP的13.2%至16.8%。因此,坚决铲除这些国民收入的“蛀虫”,是提高居民收入必不可少的举措。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还需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其中的重点在于打破垄断“玻璃门”,让民企有机会进入高利润行业。实际上,一些垄断国企长期垄断高利润行业,他们的业绩、利润连年飘红,却很少向国家分红,相反,公众却长期负担着垄断的社会成本。

  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重点和难点均在于能否真正让利于民,能否“取之于民”并“用之于民”。这无疑极大地考验着公共政策制定者的决心、勇气和智慧。(晏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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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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