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多点执业”并非“走穴合法化”——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医生“多点执业”并非“走穴合法化”
2009年09月22日 15:5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据报道,日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医师可以“多点执业”。

  一些报道把医生“多点执业”理解为“走穴合法化”是不准确的。我国的优质医疗资源基本集中在大城市,广大中小城市特别是农村医疗服务基础相对薄弱,人们很难得到较好的治疗。现在允许医师“多点执业”,让大医院医生到基层医院执业,不论从资源配置还是服务患者以及实现医师价值的角度来说,都是有利的。与此同时,卫生部明确提出,解禁医师多点执业分三种情况:一、政府指令,医师执行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任务,只需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二、医疗合作,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要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审核,并向其备案;三、主动受聘,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相比之下,“走穴”则是无序的——任何一个医生都可以自由地走到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医院,这种“满天飞”的形式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是不固定的、临时的,因而难以监管,不符合卫生部现在所允许的“多点执业”原则。

  这也表明,对“多点执业”的开禁,很需要强化监管。我们不妨以一个普通患者的身份来设想一下可能出现的问题。第一,“多点执业”中的患者维权问题。产生了医疗纠纷,不能再像“走穴”年代那样,医院拒绝担责,问题医生又找不到,所以,“多点执业”应明确责任归属。第二,过去曾有许多山寨医院为了扩大利润,邀请江湖骗子假扮专家、教授、名医坐堂行医,现在,“多点执业”解禁之后,一定要预设堤坝,以免他们再打起“多点执业”旗号变本加厉地误导患者。此外,虽然医生“多点执业”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但广大患者仍难以查阅其注册手续,因此,当地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负起审查责任,或将该医生“多点执业”的注册情况在医院店堂公布,让患者知道某医生确实是某更高级别医院的医师,从而防止患者在骗术面前上当。

  总而言之,“多点执业”能否收到良好的效果,关键在于监管得力,否则就可能“播下龙种,收获跳蚤”。殷国安(江苏 职员)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