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进民退”中的煤老板们的去留(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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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进民退”中的煤老板们的去留(2)
2009年09月28日 09:37 来源:投资者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煤炭国有化:看上去很美

  现在看来,山西此次国有化政策,首先对于这些按商业规则办事的民营投资者是不公平的,也彻底失去了一次利用民间投资改善安全生产的大好机会。

  其次,对于那些不法的煤老板,这样的做法也欠公平,煤老板被国有化挨了一板子,那么当地政府里成为煤老板保护伞的官员呢?他们和煤老板勾结的另一面,为什么没有受到处理?

  国有化并不能带来安全生产效率的提升,以2002年4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通报的7起特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为例,7起中至少有4起是老牌国企,分别是安徽省淮北矿业、黑龙江鸡西矿务局、四川攀枝花矿务局和河北省开滦集团。

  除了安全问题,另一个国有化的理由恐怕就是,煤炭都是国家的。煤老板无偿获得这样的资源,获得暴利去挥霍,与其这样不如给国企,给国家。这样的判断也有问题。

  首先,政府可以通过征税和资源有偿转让来解决无偿占用的问题。

  其次,煤老板之前的无偿占用只是表面的,打通各种政府关节和应付各种检查都需要花钱,更重要的是,赚的钱的相当比例要分送给保护伞,有的老板甚至赚到的钱自己拿不到一半,其他都作为行贿成本分送给地方政府中的官员了。

  再次,即使山西煤炭全部国有化了,煤炭财富也未必能够落到国家口袋里。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石油行业,在经历巨大的冲突,赶走陕北的民营油老板后,中国的石油领域成为国企大一统。但是看看现在超过美国市场的油价,以及财政对石油企业的巨额补贴,就可以推断,这些垄断利润可能大部分都被国企内部消耗了,或被像陈同海之类的不法国企高管非法占用了。

  山西煤炭国有化之前,煤炭暴利被煤老板和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占有了。需要警惕的是,现在的国有化改革,可能只是在利益分配上改变了,国企高管及其背后的利益关联方,可能取代煤老板和基层政府官员,成为新的寻租者。(席梁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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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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