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征信管理沦落成垄断者的利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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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征信管理沦落成垄断者的利器
2009年10月16日 14:19 来源:红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公布的《征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首次明确负面记录保留期最长为7年,成为条例的一大亮点。据了解,目前包括电信用户缴费信息、居民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都在逐步地被纳入到征信信息当中。(《环球时报》10月15日报道)

  征信系统是辅佐市场经济良性运行的必要手段,市场经济在一定程度上也就是信用经济,因此征信系统的建设,是顺应经济规律的,也是我国法制和经济建设的必走之路。然而,征信系统也并非一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理应随国情和社会的实际情况而做出对应的取舍和变通。比如,那有可能被纳入征信范围内的电信、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就根本不具有纳入征信的可行性,弄不好就会沦落成相关利益集团的小众法规,背离了征信大众善法的本意。

  首先,电信、水电煤气等行业发展与征信系统建设之间存在巨大脱节。关于电信、水电煤气等行业的诸多诟病,至今从未停息。一是效率低下,至今水电煤气仍旧处于抄表收费的低级人工操作阶段,递送收费单丢失或迟送都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而且在一些缴费高峰期,窗口拥挤,排队耗时,人工收费的方式更显落后。二是这些行业的垄断性质,造成了它们收费定价机制的模糊和混乱,各类霸王条款和收费陷阱比比皆是,公众往往处于一种被动收费的地步,各类纠纷层出不穷。如此行业乱象,显然与支持征信系统的理想化程序完善存在相当大的差距。

  其次,征信范围的扩大,缺少公众的听证许可。任何一项关乎民生利益的立法或立项,必须得到公众的认可才可继续进行。然而,至今我们没有看到任何听证的动向,特别是将电信、水电煤气等缴费纳入征信系统的“传闻”,更大有一拍脑门就进行的趋势。这明显与民主进程背离,没有真正并完全代表大众利益,只是那几个立法者个体思维的直接体现,太过狭隘太过局促。比如这些拍脑门者是否曾经想过,在当下的住房构成中,存在大量房屋出租的实况?假如租客刻意拖延电信、水电煤气缴费,损害的岂非只是房东的信用利益?

  第三,征信系统不能只做单方面信用约束。纵观征信管理系统的走向,大家会发现绝大多数条文针对的都是个人信用的监督和惩罚,在电信、水电煤气等缴费方面更缺乏对行业企业的征信约束。关于这一点,我们必须要厘清的是,国际上通行的征信法则,是约束整个消费过程的所有个体以及单位环节的。而当下我国相关行业的产品质量并不能令公众满意——南方冰雪灾害曾印证了电网建设的脆弱程度,电信座机费的收取早就被证明与“国际惯例”背道而驰,多地曾发生的水污染也证明自来水在管理方面存在诸多疏漏,煤气价格与国际原油价格相比跟涨不跟跌……这些都说明这些行业的效率、服务、质量信誉度根本令人不敢恭维,也需得到信用约束。

  归结起来,在当下,将电信、水电煤气等缴费信息纳入征信系统,根本不具有可行性。这样的做法,只能令垄断行业增添对付消费者的法律利器,以信用损失为威胁,强迫消费者接受他们的所有服务。他们更会持仗这柄明晃晃的利益保护之剑而自傲,不思行业产品、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之进取。本来调和这些民生行业和公众之间的矛盾,就已经是一件难事了,而如此硬来,将会使征信管理沦落成小众法律,会使大众很受伤很郁闷!(王枪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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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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