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调整应拿出充分理由 不能借机“甩包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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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价调整应拿出充分理由 不能借机“甩包袱”
2009年10月21日 09:42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环球国际(2009秋季)论坛上,部分国内专家表示,由于水资源成本上升,中国城市自来水价格面临上涨趋势。一席话引得不少人又紧张起来。实际上,此前一段时间,多个城市水价上涨“大合唱”已为这番话做了某些“铺垫”。

  各地水价上调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是为筹集南水北调基金,有的是为补偿供水和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有的是缘于上调了污水处理费。但大多寥寥数语,没有详实的说明,从而留下诸多令公众不明就里的猜测空间。

  一立方米的水涨几毛钱,一个月多支出十几块钱或几十块钱,对有钱人来说,根本不在乎,但换了中低收入者,就并非小事一桩。该不该涨?涨多少合适?人们并非见涨必反,而是要弄明白一件事:涨价的真实原因何在?有关部门拿出的理由应足够充分,要让人心服口服。

  涨价对推进水资源的节约利用能有多少作用?普通百姓明白水价偏低,不利于水资源节约利用的道理。问题是,对多数家庭来说,用水是一种刚性需求,且人们今天的节水意识已比多年前有了明显提高,再指望靠提高水价一项措施来推动节约用水,空间有限。

  供水企业所说的“经营亏损”,有多少是其自身的经营不善、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所致?有多少是增发了不该发的工资福利所致?如果没有公开的账目分析,“经营亏损”只能是供水企业的自说自话,难有说服力。

  当然,对于供水企业的经营压力,公众并不是不能理解。比如,国家对出厂自来水的标准要求越来越高,相应的设施改造、升级都需要投入,必然增加供水企业的经营压力。但如果经营成本总是一笔糊涂账,那么,即使水价提高,补了所谓的企业亏损,也依然可能是一笔糊涂账。其因涨价而带来的收益会不会成为企业提高福利、挥霍浪费甚至贪污腐败的经济来源,公众依然不明就里。

  专家介绍,水价大体由原水成本、运营成本及税费成本三块构成,分别占水价的比例是2:7:1。而供水企业所说的亏损,是亏在哪一块?三块成本中,哪一块应由供水企业承担?哪一块应由市政管理即政府承担?哪一块应由消费者承担?如果有关方面能给出一个明确的账目和说法,当水价上调时,百姓才会心服口服。

  这里面,政府的责任尤其值得强调。令人担忧的是,近来一些地方在供水企业改制中,或引进外资,或引进当地民营企业,表现出来的共同迹象是政府在“甩包袱”,而对可能遗留的问题考虑不周。要知道,洋水务大举进入,对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相关城市水价的上涨,可能形成压力——人家溢价收购水厂,并不是“学雷锋”,人家不会做亏本买卖。有关部门在外资进入点钱时欣喜若狂,不能不顾及多年后可能显现的后果,即外资会不会以经营成本上升为由,要求提高水价而将责任转嫁给消费者。

  归根结底,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的服务,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基本服务,具有典型的公益属性。在改制过程中,政府必须确保其公益属性不能改变。一句话,这些领域的改革不是有关部门聚资敛财的“良机”,更不能借机“甩包袱”,为市民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责千万淡化不得。 (刘文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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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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