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改革收入分配要“削高”更要“提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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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改革收入分配要“削高”更要“提低”
2010年03月25日 07:2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今年以来,优化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话题已经多次被中央高层提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在会见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0年会的境外代表时,就收入分配改革发表了谈话。他指出,在增加居民收入上分三个层次:一是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占整个国民收入的比重;二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三是在二次分配中,运用财税的杠杆,调节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公平。

  温总理的这个谈话,指明了我国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径,而在这三个层次中,我认为第二个层次,也就是“逐步提高职工工资收入占要素收入的比重”最为关键。

  我国收入分配失衡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普通劳动者的收入过低,与此相对的是资本在收入分配中占据了越来越高的比例。今年两会期间,九三学社提交的一份提案认为,我国劳动者报酬比例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了2007年的39.7%,这直接导致收入最高的10%群体与收入最低的10%群体之间的差距越拉越大,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了2007年的23倍。由于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没有有效提高,导致国民收入在GDP中的比例不断下降,从1992年的68.6%下降到2007年的52.3%。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是因为在过往的收入分配中,我们不适当地强调了资本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走的是一条以扩大投资来推动GDP上升的道路,政府利用行政资源向资本开具了各种优惠政策,其中一项便是低廉的劳动力报酬。这种制度选择,使中国成为向全世界出产廉价劳动力的市场,这固然对资本产生了巨大的吸引力,却使资本对劳动者的剥削显得气壮如牛。由于劳动者相对于资本处于先天的劣势,再加上为了追求经济增长而无视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劳动者没能通过他们的劳动,公平地分享到国民经济发展的成果。

  长期以来,我们坚持的是“一次分配追求效率”的原则,为了保证经济增长,也就是GDP的上升,牺牲了劳动者的利益。但是,这种放弃公平原则的一次分配,已经产生了一系列的后果。它除了造成越来越触目的贫富差距以外,还造成社会对劳动者的普遍轻视。一方面,工厂普遍缺失熟练的技术工人;另一方面,大学教育也大量减缩劳动实用型的专业,导致大学生就业越来越困难。同时,由于职工利益受到资本的侵犯,劳资矛盾在一些地区也愈演愈烈,甚至酿成群体性事件。从这一点说,目前正在积极推进的收入分配改革,不仅具有经济上的意义,更是关系到我国社会在未来能否和谐发展的一件大事。

  因此,目前所进行的收入分配改革,关键就在于大幅度地提高劳动者报酬。而有一种意见认为,需要在二次分配的改革中下工夫,也就是说积极利用税收杠杆来调节高收入者的财富收入。这当然也应成为改革中的一个内容,但如果没有对一次分配的改革,只是对高收入者课以重税,从表面上看,贫富差距也许能有所缩小,但劳动者的收入却没能提高。其结果很可能是政府增加了税收,但低收入者未得到实惠,高收入者也不满意。实际上,大幅度地提高劳动者的报酬,势必增加资本的投资成本,间接起到调节高收入者收入的作用。(周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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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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