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陶瓷:重组方未涉及内幕交易——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高淳陶瓷:重组方未涉及内幕交易
2009年12月16日 11:1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继南京证券上周澄清,在公司任职的南京经委主任刘宝春之妻陈巧玲涉嫌高淳陶瓷内幕交易被带走调查属个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后。该事件的另一主角高淳陶瓷(600562,收盘价25.03元)终于也坐不住了,在昨日(12月15日)发布公告称,未发现公司相关重组方涉及内幕交易。

  相关重组方没涉及内幕交易

  15日,高淳陶瓷在澄清公告中称,公司于近日书面询问了控股股东、重组方、财务顾问等单位,经各方自查和公司对证券交易帐户的核查,自筹划本次资产重组至本次资产重组停牌前,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重组方、财务顾问等单位未发现参与高淳陶瓷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买卖高淳陶瓷股票的行为;到目前为止,未发现上述人员将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公司认为,该事件与参与此次资产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重组方及财务顾问等的直接当事人无直接关系,个别人利用重组消息进行内幕交易纯属其个人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司及相关重组方无关,公司认为该事件不应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程产生重大影响。

  高淳陶瓷董秘王贵夫15日在电话里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再表示,公司相关重组方绝对没有涉及内幕交易。

  重组尚未获国资委批复

  高淳陶瓷与内幕交易划清界限的同时,显然是希望重组能够顺利推进,这对三季度依旧亏损的高淳陶瓷而言意义重大。此前,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十四研究所(以下简称十四所)介入公司重组,将其主营业务从日用陶瓷、工业陶瓷,转变为微波与信息技术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消息公布的前后,高淳陶瓷股价创下11个涨停的神话。

  事与愿违,与澄清公告同步发布的同时,原本定于12月18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因国资委批复未到,而被迫延迟至29日举行,大会审议事项就是向十四所等相关方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表示,在召开股东大会之前,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应获得国资委的批复,相关资产评估结果应获得国资委的备案。现经了解,上述事项和评估报告尚在审批、备案之中,不能在原定的股东大会召开日之前获得国资委的批复以及对相关资产评估结果的备案。

  王贵夫表示,重组仍正常进行,重组成功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股东大会通过,二是证监会通过。他强调,此次重组对投资者是有利的。(魏玉卿)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