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提醒:购买食用油,当心被容量忽悠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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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提醒:购买食用油,当心被容量忽悠了
2009年07月24日 13:51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去超市买食用油第一眼看什么?如果答案是“价格”的话,就很有可能被“忽悠”了。最近就有消费者反映,部分食用油厂家采用缩小包装、降低售价的方式来吸引眼球、误导消费者。买油,还得先看容量、再对价格。

  近期,由于食用油价格波动频繁,加之正处于食用油销售的淡季,食用油终端市场出现了品牌多(正规品牌、贴牌、定牌)、规格多(常规规格、非常规规格)、品种多、销售价格多等现象,以及一些贴牌生产的低价食用油和一些非常规规格(如4.5L、3.68L、2.8L等)的产品。而个别食用油企业就利用了消费者注重价格、忽略规格和计量单位的心态,采用非常规规格、以较低的价格混淆消费者对价格正确的判断力,“忽悠”消费者购买。

  在小包装食用油市场,5L、2.5L、2L等规格在市场上出现得早,行业内不同品牌的产品均以该三个规格为主。这类规格价格与计量对比清晰,是消费者较常选购的传统包装规格。目前消费者对小包装食用油的认知大多是建立在该三个常规规格的基础上的。而类似4.5L、3.68L等为小包装食用油市场的非常规包装规格出现得较晚,在市场上只是短期或者是时断时续地存在,并非是品牌主推的销售规格;消费者对以上规格的计量单位认知模糊。

  消费者对产品价格的认知,都是建立在常规包装规格基础上的。在消费者比较同一产品价格变化时,参照的是常规规格产品的价格;在消费者比较同一类产品的价格时,参照的也是常规规格的产品。大多的消费者对于常规规格包装的产品价格是比较敏感的,但是对于非常规规格的产品价格多数是比较模糊的,因为消费者没有可参照的对比计量规格。

  所以,在以价格为主导的食用油终端销售市场上,广大消费者在选择“便宜”的食用油的时候,还是要多留一点心眼,看清包装计量规格,选择知名企业出品的、常规包装计量规格的品牌食用油。(赵志伟 上海市粮油行业协会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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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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