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协提示:“十一”团体出游谨防优惠陷阱——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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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消协提示:“十一”团体出游谨防优惠陷阱
2009年09月21日 13:31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十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了愉快地度过一个祥和的节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自我维权意识,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十一”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团体出游谨防优惠陷阱。

  北京市消协提醒消费者,要选择证照齐全、资质良好的旅行社,要与旅行社签署正式的旅游合同,可以到相关网站上了解相关部门出台的标准化格式合同范本的内容,看清合同条款,明确服务价格、服务范围、旅游景点、旅游线路、食宿餐饮标准、交通工具、违约责任等详细情况。同时在旅游购物过程中,要警惕“低价虚假宣传”、“攀老乡、假特色”、推荐“保平安、图吉利、准发财的商品”等手法的购物陷阱。自行出游的消费者在食宿时要选择资质良好的食宿场所,不要轻信火车站、汽车站等招揽食宿人员的花言巧语。(游 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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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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