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提醒:网购商品要坚持先验货后付款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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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提醒:网购商品要坚持先验货后付款
2009年11月04日 14:01 来源:燕赵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昨日,河北省消协提醒消费者,网络购物大多采用看卖家的商品描述,通过快递送货或者邮寄等交易方式,其间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建议消费者一定要坚持先验货后付款。

  陈女士日前通过淘宝网购买了一个外贸出口的半宝石小项链。看商家的描述,这些首饰都是出口的尾单,略有小瑕疵。签售时她看包装完好就未打开查看,结果晚上仔细一看,所谓半宝石项链其实是一条塑料项链,而且做工极差。陈女士当即和卖家联系要求退货,结果被卖家嘲讽一番,说所谓的半宝石就是人工合成材料,花一百来元怎么可能买到真正的宝石项链呢?尽管淘宝网承诺了面对消费纠纷时可以直接退货,但流程繁琐,还需要提供图文证据,陈女士和卖家几经交涉,最后只能自认倒霉,这一百元就算打水漂了。

  针对陈女士的遭遇,省消协相关人士提醒说,网络购物都是非现场购物,消费者在结清钱款前,尚掌握一定的主动权,因此,不要轻易作出付款后再验货的决定,商家或快递员不让先验货的,应当拒绝签收。发现货不对版或假冒伪劣的商品时,可以拒绝签售以及付款,保存好网页记录、短信留言等订货单据。不要轻信付款后问题会得到快速解决的各种承诺。

  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商品时,注意在收到商品后要查验商品与宣传介绍的是否相符,有无产品合格证、保修卡等。如果收到的商品与广告中介绍的情况不符,消费者可以拒收。此外,对于能提供发票的网络交易一定要注意索要发票,发票是交易的凭证,也是消费者维权时的重要证据;此外,消费者还要注意保留商家的联系方式、资质等,以备维权时使用。(陈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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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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