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业"潜规则"损害消费者利益 北京消协吁规范——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家电业"潜规则"损害消费者利益 北京消协吁规范
2010年03月10日 22:21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近日邀请20余名志愿者对部分家电卖场、商场家电柜台销售的平板电视、柜式空调、洗衣机、抽油烟机和燃气热水器五大类近30个品牌的产品安装服务收费情况开展了消费调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0日发布的这项调查结果显示,家电行业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三大“潜规则”亟待规范。

   平板电视安装涉嫌强制消费者二次付费

  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平板电视大都需要上门组装或安装,或用底座支撑,或通过支架挂在墙上,否则消费者无法正常观看。此次调查发现,部分电视生产企业对于底座与支架组装、安装存在着收费行为。调查共涉及国内外11个品牌30余个型号的产品,其中45%的品牌存在着对电视机底座和支架二者都收费的情况。还有部分品牌按照电视机尺寸进行收费,如对37英寸以上的电视机的底座和支架收费,对37英寸以下的底座和支架二选一免费。目前底座收费从100元到200元不等,支架从50元到500元不等。

  专家评点:经营者应保障商品的完整性及正常使用,保证商品具备应有的使用价值。电视机底座或挂件是电视机作为完整商品的必要组成部分,而正常组装或安装也是保证其商品的完整性及使用性公认的、不言而喻的附随义务。经营者要求消费者对底座或挂架单独或另外付费,其行为明显属于将不可分割的商品分割销售,涉嫌强制消费者二次付费,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电视机底座或挂件应以二选一形式免费向消费者提供。

   柜式空调不配备插头侵害消费者安全权

  市场上销售的两匹以上(含两匹)空调柜机不配备插头,且缺乏相应的保护措施,侵害消费者安全权。此次调查共涉及11个品牌30余个型号空调,100%的品牌两匹(含两匹)空调在电源线上都未配备电源插头,产品运至消费者家中需另行购买插头,价格从20元至50元不等,且对于不配备插头的情况一般需要消费者询问才会告知。经营者理由是柜机功率较大,消费者家中的线路情况又各不相同,如果配备插头消费者贸然通电情况下,可能会因为电路环境问题造成安全隐患,且已经明示给消费者此类空调不配备电源插头。

  专家评点:柜式空调因其功率大的特性存在安全隐患,经营者通过店堂告示明示不提供插头及客观上迫使消费者另行购买插头的行为,实质上是在减轻自身本应向消费者提供安全保护措施的合同附随义务,构成不合理的二次收费。消费者自行采购插头,因存在产品质量及款式匹配等问题,同样也存在安全隐患。经营者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权。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在提供空调柜机安装时,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安全插头。(记者 刘浦泉)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