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拟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经销商罚2000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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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拟规定: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经销商罚2000元
2010年06月01日 14:02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3时26分报道,山东省拟出台规定,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销商最高可罚款2000元。同时,还将规定对于购买烟酒者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详细情况我们来连线山东台记者孙波。

  主持人:这个规定具体是怎样表述的?

  记者:这个规定是我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的,正在审议中的《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规定:山东省将禁止向未成年出售烟酒,经营者如果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烟草专卖零售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且一年内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可以被责令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拒不改正的,取消其从事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资格。同时,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吸烟。

  主持人:今天是“六一”儿童节,山东省出台这个规定也是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据你了解,除了禁烟禁酒还有其他保护措施吗?

  记者:有,除了禁烟禁酒,《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在中小学校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开设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烟草经营场所以及其他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上述这些营业性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些规定看来都是为了给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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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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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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