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秀成:能源价格改革遭遇垄断和民生双障碍——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董秀成:能源价格改革遭遇垄断和民生双障碍
2009年12月15日 08:47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目前,关系到公众日常生活的能源包括电、油、气等正进入价格改革时期,从改革方向上将不可避免属于价格上调。能源产品价格改革话题已经成为社会焦点,引起普遍关注。

  然而,由于市场垄断行为又使能源价格改革向真正意义上的市场化改革面临障碍。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三家公司在油气领域确实构成了市场垄断格局或寡头垄断竞争格局。尽管国内多家发电公司之间存在一定程度的市场竞争局面,但由于国家电网公司处于垄断地位,上网电价竞争关系很难形成,通过市场竞争调节实在是不易之行为。因此,能源价格市场化机制还很不明显,改革显得很艰难。当然,能源产业市场化经营是今后发展趋势,目前政府正在努力推动市场化。但在目前的市场体制下,政府对能源价格采取主导定价方式是必要的。

  能源价格改革目的之一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扼制人们对能源的过度消费和使用,进而达到节约能源之目的。另外,能源价格与国际接轨,能源产业投资机会才有可能增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投资能源产业才会有动力,市场主体才有可能变多变大。然而,能源价格关系民生问题,直接面对公众,必须考虑老百姓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价格提升速度也确实应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进行,因此国家对能源市场尤其是能源价格进行管制又是不得已的必然选择。

  能源价格与国际接轨,对于成本透明制度是否也应该与国际接轨的问题,存在众说纷纭的局面。但我认为要使现行能源成本透明,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能源企业基于商业秘密等原因,不可能真正向老百姓公开真实成本。但政府在进行价格改革时,必须要基本清楚能源成本,这样才可能把握政策主动性,不至于摸着石头过河。

  目前,天然气价格改革已经如箭在弦。但天然气价格体系非常复杂,出厂价格和运输价格由发改委制定,而城市终端用户价格由地方政府制定,在燃气价格改革中应该召开价格听证会,但其受到出厂价格和运输价格联动影响,调整空间十分有限。

  电力、天然气和石油终端消费领域差别较大,国家在价格改革方面不可能采取一致做法,会根据情况区别对待,采取分层次、分步骤、分用户的逐渐市场化方向进行改革。(董秀成)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