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甲流口罩”厂家被罚3万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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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甲流口罩”厂家被罚3万元
2009年12月18日 15:37 来源:法制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案有了最新进展。记者上午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有关生产企业被没收违法所得3850元,罚款3万元。

  今年11月8日,一则抗病毒口罩研发成功并面世的消息引起社会关注,口罩被宣称可抑制甲型H1N1流感病毒。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高度重视,责成该产品生产所在地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赶赴现场调查。

  经查,天津明大公司及其生产基地永清明大针织厂均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该口罩产品也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

  河北省廊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生产的防流感杀菌美容口罩6012个(查封3012个和退回3000个),没收违法所得3850元,罚款3万元。(记者 曾佑忠 底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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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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