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烟台三月十八日电 (蔡红文 杨莉) 记者今天从烟台市政府信息发布会上获悉,烟台市新近出台了《关于解决烟台海运物流瓶颈,培育远洋集装箱航线的若干意见》,以发展烟台的远洋集装箱运输。
据悉,该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市级财政列支集装箱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特定航线在特定时期内航线经营和货源组织等方面,奖励、扶持集装箱物流链中航运、外经贸等企业。一是给予提供远洋箱源的出口企业奖励。对从烟台港出口远洋集装箱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二是对集装箱车辆经过烟台境内一级公路收费给予优惠。三是减免远洋航线相关港口作业费用。烟台港对远洋航线开通后两年内收取的港口作业费如拖轮费、装卸费、场站处理费等减半收取,港航部门减半收取引航费。四是海关等查验部门对通关过程中涉及到的船舶靠泊作业准单、出口集装箱场站运抵报告、中转出口集装
箱验封等事项,进一步简化查验流程、提高通关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烟台港是环渤海湾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装箱货类越来越广,已经突破了传统的适箱货概念和范围,近年远洋集装箱运输也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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