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局解读“山寨文化” 鼓励创新反对侵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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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局解读“山寨文化” 鼓励创新反对侵权
2009年04月21日 11: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4月21日电 关于近日受到热炒的“山寨文化”现象,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田力普21日做了两点解读,表示凡是创新的都赞赏、鼓励,凡是侵犯他人权利的都不支持、不赞成。

  田力普是在21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就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答记者问时表示的。

  田力普表示,第一点,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在知识产权领域我们有完善的法律,任何生产商,在市场上投放的产品都必须符合中国的法律,当然也包括知识产权法律。最近我看到一个研究机构写的一个报告,他专门分析了山寨手机的情况,报告指出,有相当一部分山寨手机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和商标专用权。所以我认为这种现象不值得做任何肯定,甚至宣传和欢呼,因为他们已经涉嫌违法,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要知道模仿、抄袭绝不是创新,所以在这方面我认为我们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立场和态度。

  第二点,我认为如果一个企业,不管它是在山寨还是在村里,还是在平原,它生产了一个产品,这个产品凝聚了创造和创新,而且质量好,功能更多,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同时又以消费者能接受的价格,得到市场的认可,我认为这是应该肯定的,实际上这就是一种创新。所以从知识产权的角度,我们分析“山寨文化”、“山寨现象”,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凡是创新的我们都赞赏、鼓励,凡是侵犯他人权利的我们都不支持、不赞成。(据中国网直播文字整理)

【编辑: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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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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