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深圳户籍新政:特区内外可自由迁移 不受指标限制

2008年10月16日 16:44 来源:深圳晚报 发表评论

  记者昨日从第35期《市政府公报》获悉,我市本月起实行新的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告别过去“一市两制”做法。新版《深圳市户籍迁移管理办法》规定,深圳市特区内外户籍迁移,不得多头审批,除接收深圳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入户事宜由人事部门继续受理外,其余市内户籍迁移业务均统一归口到公安部门办理,关内关外户籍居民可自由迁移户口,不再受夫妻分居时间、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迁入及计划指标等限制。

  据了解,《深圳市户籍迁移管理办法》适用于具有深圳户籍的居民在深圳市范围内因居住地变更、夫妻分居、未成年小孩随父或随母居住、老人随子女居住等事由而产生的户籍变动。根据《办法》相关规定,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或特区内居民变更工作单位,可凭新签劳动合同直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的续保手续,其户籍关系不随劳动、人事关系转移;深圳市内居民直接凭有关合法证件到公安部门办理因房产地变更、夫妻分居、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居住、老人随子女居住事由的户籍迁移手续。

  据了解,深圳此前户籍迁移,特区内户籍的可到派出所随到随办,但宝安、龙岗户籍居民要迁入特区内,则需要劳动保障、人事、公安部门的审批。(文海笑)

编辑:位宇祥】
请 您 评 论                                 查看评论                 进入社区
登录/注册    匿名评论

        
                    本评论观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中国新闻网立场。
图片报道 更多>>
图:河南淮阳暴雨前出现罕见阴阳天
纽约科尼岛举行一年一度的吃热狗大赛
图:美加州海滩举行健美大赛
图:坎塞拉拉夺环法自行车赛首站黄衫
图:印度一公交车坠桥 造成9死11伤
图:华盛顿举行游行纪念独立日
以色列:夏日水仗好凉爽
一周网络热点人物七宗"最"(6.28-7.4)
每日关注  
关于我们】-About us 】- 联系我们】-广告服务】-供稿服务】-【法律声明】-【招聘信息】-【网站地图】-【留言反馈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证040655号]